MyVideo 影音隨看 使用者服務條款

歡迎使用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之「MyVideo影音隨看服務」(下稱「本服務」),並使用本服務平台所提供之服務。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充分審閱、瞭解本服務條款,並同意遵守使用者服務條款之約定。 本使用者服務使用條款(下稱「本服務條款」)係由本公司所擬定,用以約定本公司之MyVideo影音隨看服務網站及服務之使用者(下稱「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及本公司MyVideo影音隨看服務網站(下稱「本網站」)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時,與本公司間之權利義務。本公司保留將來修改本服務條款之權利,並隨時將最新服務條款公告於網站上,使用者請自行查閱,本公司將不另行通知。若使用者未成年,除使用者本人應遵守上述規定外,並請使用者的家長(或監護人)同時確實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使用者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軟體/本網站/本服務;當使用者於本服務條款為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軟體/本網站/本服務時,即表示使用者的家長(或監護人)亦已確實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修改或變更。基於以上之充分認知,使用者同意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本服務各項資訊服務,並遵守以下之約定:

一、服務內容

使用者得於本服務網站進行瀏覽、查詢、申請或使用本服務。本公司提供線上影音服務,並將視實際狀況,不定期新增、修改。相關實施細節,請隨時注意本公司官網公告內容。

二、使用者資料登錄和管理

  1. 本服務網站消費採會員制,如要在本網站上消費申購服務者,請先登入/加入為本服務會員。
  2. 本公司為供使用者能有效使用本服務,請使用者確實填妥所需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分證字號末四碼、生日、聯絡電話與有效電子郵件帳號等),以供本公司進行身分檢核,提供服務。
  3. 使用者應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如登錄之資料嗣後有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
  4. 使用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如有填寫不實、原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更新、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違反或破壞服務宗旨或有任何誤導之虞者,本公司有權拒絕或隨時終止,該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

三、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本公司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主管機關禁止者不在此限)及營運期間內,基於040/行銷、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72/政令宣導、077/訂位、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081/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085/旅外國人急難救助、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104/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129/會計與相關服務、133/經營電信業務與電信加值網路業務、135/資(通)訊服務、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7/資通安全與管理、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152/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153/影視、音樂與媒體管理、154/徵信、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182/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及其他依主管機關公告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所提供、填寫、登錄之個人資料等),包括但不限於提供給受本公司委託或與本公司有合作或業務往來之本公司關係企業及合作廠商,以提供各項服務或行銷等。使用者得自由選擇提供資料(但依法令規定者不在此限),若不提供將影響服務申辦或其完整性。使用者得就其個人資料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權利(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其行使及收費方式依法令及本公司相關規定。

四、設備及費用

使用者於本服務網站上消費、申購服務者,除需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設備外,並應自行配備使用本服務所需之電腦、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或其他相關設備,另應遵守本服務使用條款、說明及依本服務相關規定,繳交使用該服務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連線傳輸費用、資訊使用費用、月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若使用者非本公司之行動電話門號用戶者,另依其所屬電信業者之規定,支付因使用本服務所衍生之連線傳輸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1. 本服務提供「年度型服務」、「月/季租型服務」和「計次型服務」,其中部分服務又可區分為單片計費、套裝計次及其他收費方式(實際價格及收費方式等相關規範,詳本服務網站之各影片介紹頁所載)。
  2. 本服務收費方式,以使用者實際申裝日所選之服務類型,透過信用卡(Visa / Master / JCB)預扣或隨本公司電信帳單(限本公司行動門號用戶)或其他本公司提供之方式付款。付款方式依服務內容屬性而異,相關收費方式概以本服務網站之繳費機制為準。
  3. 使用者同意並授權
    • 本公司自使用者指定之信用卡帳戶預扣收費,按每月/季/年服務費金額進行服務費用之收取。每月/季/年自動扣繳服務費用,一經使用者申請經本公司核准後,使用者若未取消者,即視為同意本公司於到期日前,自動幫使用者延長本服務,按期(月/ 季 / 年)展延,服務費亦將按期持續預扣收費,其後亦同。
    • 本公司自使用者指定之行動電話門號電信帳單收取服務費用,由本公司電信帳單出帳收費。一經使用者申請經本公司核准後,使用者若未取消者,即視為同意本公司於到期日前自動幫使用者延長本服務,按期(月/ 季 / 年)展延,服務費亦將按期持續出帳收費,其後亦同。
  4. 使用者授權本公司自使用者指定之信用卡帳戶、電信帳單出帳收費,或日後本公司新增其他使用者於本公司提供付款服務方式之帳戶,依其選擇之服務類型、付款方式繳納服務費用,並以本服務條款為授權依據,無需另外取得同意。
  5. 本公司為提供使用者更優質之服務,將提供使用者於消費申購本服務(僅限計次型服務之單片計費、套裝計費)起(含申購日)七日內,就該單片計費或套裝計費取消交易之服務(僅限因申購錯誤,且未曾點選串流觀看或未將影片下載至個人裝置者)。惟使用者應前開期限內,於本服務平台上依指示完成線上取消交易作業。為此,使用者同意於確認該次取消交易之退款金額無誤後,授權本公司以電子方式處理退貨「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無庸使用者另以書面確認。
  6. 如因使用者指定之信用卡過期、掛失、被往來銀行拒絕,指定帳戶停用、被本公司拒絕,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本公司請款失敗時,本公司有權終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權利。使用者同意依本公司要求,另外提供有效之信用卡帳戶資料,或使用本公司提供之其他付款方式,繳納本服務費用。使用者若有應付未付之服務費用者,應於接獲本公司通知後自動繳清。若逾時未繳,本公司除有權追索欠款外,尚可立即終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權利,至使用者繳清欠款為止。
  7. 使用者同意對當期應繳之費用有疑義時,本公司仍得自指定之信用卡帳戶、電信帳單出帳收費,或日後本公司新增其他付款服務方式,收取服務費用。如經本公司確認使用者確有溢繳或繳款不足之情形時,本公司將於下期帳單中,自動扣除或退還使用者費用。
  8. 本服務條款自使用者選擇成為本服務使用者時生效,並於付款時確認再次同意本服務條款約定內容,使用者如需變更付款方式、帳戶資料或終止自動扣款之授權,請務必通知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而資料之變動或授權之終止,將自次一扣款日生效。

五、服務費計收說明

  1. 「年度型服務」:
    • 「電信帳單」:使用者實際申裝日起即計收申裝年度費用,收費週期依使用者電信帳單出帳週期收費。
    • 「信用卡」:採預收制,使用者實際申裝日起即計收申裝年度費用,收費週期依使用者電信帳單出帳週期收費。
  2. 「月/季租型服務」:
    • 「電信帳單」:即服務申裝首月/季以使用者實際申裝日期為租期起始日收費,收費週期依使用者電信帳單出帳週期收費,退租服務可用到當期期滿。
    • 「信用卡」:採預收制,即服務申裝首月/季,以30天/90天為一期,以使用者實際申裝日期為租期起始日收費,退租服務可用到當期期滿。
  3. 「計次型服務」:單次計費型商品,使用者得於本服務平台按其註記之觀賞期限進行觀看,並按單次租借或單次購買的型態,分別適用不同的觀賞期限,並於該觀賞期限內得不限次數觀看。

六、服務使用須知

  1.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應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持有資料不與他人分享,並為帳號與密碼登入本軟體/本網站/本服務後所進行之一切行為負責。
  2. 使用者須自行對其透過網站上傳或公布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或音檔等,負相關責任,並應確保該等內容之合法性。本公司對使用者提供之內容不具監督之責,亦不負有其他任何責任。惟本公司保留刪除使用者上傳資訊之權利,且不因此對使用者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3. 本公司保留將來新增、修改或刪除本服務相關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使用者請自行於本網站查閱相關訊息,本公司將不另行通知,使用者同意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4. 服務授權地區:本服務僅限使用於台灣地區(台澎金馬)。
  5. 裝置管理:為確保使用者權益,使用者於首次使用本服務時,須註冊裝置始可進行觀看,本服務提供每使用者可註冊電腦(PC/Mac)、智慧型手機(iPhone/Android)、平板(iPad /Android)等不同類型裝置,每位使用者至多可註冊三台裝置,且同時間僅提供一個裝置觀看,本公司為有效維護使用者資源,每一裝置須註冊十五天,始可進行裝置更換,惟使用者若於裝置註冊後因故(如裝置遺失等)需進行重新註冊者,應通知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以協助進行變更裝置註冊。
  6. 觀看品質:因本服務提供有HD畫質影片,為維護觀賞品質,若使用者係透過無線網際網路傳輸模式者,建議使用WiFi連線觀看影片,以發揮最高品質。另因服務係透過無線網際網路傳輸模式觀看,故使用者若係採行動網路連線串流觀看本服務時,該行動通信品質將受使用者所在之地形、氣候、建物遮蔽、使用人數、地點、網路環境、傳輸方式等因素影響。若使用者使用行動數據網路連線串流觀看本服務所產生的連線費用,將另按其所選用之使用行動網路業者計費。

七、智慧財產權

  1. 本公司或合法權利人所提供之軟體、檔案、內容及任何編碼,不論是儲存於磁碟、可讀式儲存媒體、任何其他媒體/裝置上,本公司或合法權利人僅准許使用者依本服務條款相關規範使用,並非將其所有權移轉給使用者。使用者同意遵照本服務條款相關規範使用,舉凡本公司或合法權利人未在本服務條款相關規範明確授予使用者之權利,均由本公司或合法權利人保留。
  2. 本服務條款所授予之權利,只限於使用者對本服務觀看之權利,並不包括本公司或合法權利人所有之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本公司並保留對提供本服務相關內容、軟體等之所有權。
  3. 使用者清楚瞭解,本公司及合法權利人之技術及智慧財產權等,均受著相關法令及國際條約規定之保護,並同意不會消除其中所包含之任何版權、權利保護措施,或其它所有權或產品之標記。

八、服務之停止或終止

  1. 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不經通知,逕行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如因此致使用者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便或損害,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對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 由於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因任何原因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提供服務時。
  2. 基於網際網路之特性,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應自行採取防護措施,如因本公司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失,而導致本服務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漏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偽造資料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 如使用者有違反本服務條款、相關法令,或有其他不當使用之情形發生時,本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加以限制或終止其使用本服務之權利,使用者不得因此要求補償或賠償。

九、風險承擔

使用者保證使用本服務係基於使用者的個人意願,並同意自負任何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自網站串流或下載觀看、下載圖片、資料或自本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其電腦系統損壞或資料流失等情形。

十、擔保責任免除

  1. 本公司就本服務,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亦不保證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中斷。
  2. 本公司不保證使用本服務之結果或經由本服務獲得之資訊符合使用者之期望,亦不保證使用者不會因此接觸到不適當之內容。

十一、賠償責任限制

使用者如無法使用本服務時,其所致生之任何直接、間接、衍生、或特別損害等,本公司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十二、權利歸屬

本服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如軟體、檔案、內容及任何編碼等),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及其他權利,均為本公司或其合法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本公司或合法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使用者不得擅自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擔所有法律責任。

十三、連結

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提供之連結方式,可能連結到其他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提供該等連結之目的,僅係為便利使用者自行蒐集或取得資訊,本公司對於被連結之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上所提供之產品、服務及資訊,不擔保其真實性、完整性、即時性或可信度,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亦不因此而當然與本公司有任何僱佣、委任、代理、合夥或其他類似之關係。

十四、網路交易安全

本服務網站對於所有重要的個人資料均會經過安全加密保護,該等資料先經使用者電腦(PC)以國際安全標準的 SSL protocol(Secure Socket Layer通訊協定)加密處理,再傳送至本服務網站。

十五、本服務條款刪除或變更及其效力

  1. 本公司保留得隨時新增、修改或刪除本條款或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並隨時透過公佈之,修正之內容自公佈時起生效,不另行個別通知,使用者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2. 本服務條款所定之任何條款,其全部或一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或網路服務之效力。

十六、兒童及少年網路安全

  1. 本服務提供之內容已提供分級辦法。未滿十八歲之兒童或少年的父母或監護人,請依循分級類別選擇適當的內容陪同兒童或少年觀賞或使用,並請注意如內容有下列情形者,為限制級內容,應禁止兒童或少年觀賞使用:
    • 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 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
    • 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
    • 以動作、影像、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或其他形式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者。
  2. 未滿十八歲之兒童或少年,不得觀看或使用限制級內容,觀看輔導級等非限制級內容者,仍應徵得父母或監護人同意陪同觀看或使用。

十七、服務使用者義務

  1. 使用者必須提供有效電子郵件帳號以供本公司查核身份,並經由本網站完成註冊程序後,始得利用使用者帳號及密碼登入以使用本服務。
  2.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應僅限個人正常合法使用,且除應遵守一切法令、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及本服務條款規範外,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 妨害本公司或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 違反其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冒用他人名義註冊為本網站使用者或擅自登入他人帳號;
    • 傳輸色情、猥褻、虛偽不實或其他違反善良風俗之言論或資訊;
    • 針對本服務軟體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簡化為常人可理解形式等; 或傳輸/散佈電腦病毒、以任何方式阻止或妨礙其他使用者正常使用本服務;或為其他任何可能破壞、毀損或干擾本網站/本服務之行為;
    • 就本服務串流觀看之服務、下載之檔案/內容進行轉售、轉載、出售、出租、 轉授權、重製、傳輸、散佈、修改、改作、連結等,或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出版或發行;
    • 利用本服務從事不法交易行為;
    • 任何不當/不合常理使用本服務之行為(例如:利用本服務從事公開播送等商業營利行為、非屬個人正常使用之行為即家戶場所外從事公開播送/上映/傳輸 等行為);
    • 擷取非經權利人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訊;複製或修改本軟體或其他本公司所提供的技術或書面文件;
    • 其他利用本服務為任何違反法令規定及本服務條款之行為。
  3. 如使用者有違反本服務條款及/或法規、命令,或有任何異常使用之情形時,本公司得通知使用者立即改正,亦可不經通知逕行採取任何必要手段,以阻止使用者以該等方式繼續使用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技術性障礙阻止登入本服務、限制使用者串流下載本服務,或直接與使用者之網絡服務提供者聯絡等;本公司亦得不經通知立即終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帳號及相關權利,且使用者亦同意應立即銷毀本軟體、侵權之檔案、內容及其所有之備份。若使用者因前述各項措施有任何損害產生,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4. 使用者若發現所屬帳號及密碼遭盜用或被他人不當使用,必須立即通知本公司,以利本公司採取相關措施。但不得將本公司所採取之措施,解釋為本公司有明示或默示擔保或負擔賠償責任,對於帳號及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本公司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5. 本組帳號及密碼僅限始用者個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讓與給其他第三人使用。
  6. 使用者應不定期更新個人資料,並請在使用完使用者服務後,確實執行帳號登出動作,以免帳號被他人惡意盜用。
  7. 在使用本公司相關網站服務時,應遵守各網站相關規定。
  8. 不得干擾、延滯、破壞、入侵或以其他任何方法影響本公司網站正常運作。
  9. 不得利用本公司網站之使用者服務進行任何商業行為。
  10. 不得有非法或一切足以生損害於本公司網站或任何人合法權益之行為。
  11. 同意本公司得在使用者使用相關服務時載入廣告。
  12. 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本公司之各服務條款相關規範及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之相關規定,並保證不利用本使用者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任何違反使用者義務之使用者,本公司有權不經通知即停止其使用本公司使用者服務,並應由違反義務之使用者自行負完全之責,如因此造成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相關履行輔助人因此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進行民事、刑事及行政程序所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時,使用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及填補其費用。

十八、相關法律權益事項

  1. 未滿十八歲者,請勿購買及觀看「限制級」影片;如經本公司發現未者,本公司得立即停止其使用者資格。
  2. 嚴禁以不同身分重複註冊,擾亂本公司網站之交易行為。
  3. 會員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壞網上各項資料與功能,且嚴禁入侵或破壞網路上任何系統之企圖或行為,亦不得為側錄或將購買之影片播放供公眾觀看或其他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任何意圖破壞及入侵之事實,皆須負其法律責任。
  4. 使用者同意之訂購行為,以本服務平台留存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有糾紛,以該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
  5. 各項活動之抽獎、中獎或兌獎紀錄均以本公司電腦系統紀錄為準。本公司有權檢視各項交易、觀看紀錄、抽獎紀錄等,若參加人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或涉及不正當得利及非法行為,本公司將公告排除其參與活動及領獎資格。
  6. 本公司所推出之所有相關活動得依實際狀況,保留活動終止或異動之權利。

十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效力、解釋、履行及有關事項,悉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生之爭議,如有訴訟之必要時,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